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對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了調整。新標準中,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特大城市的下限由100萬提高到500萬,規定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這意味著,此前被稱為特大城市而目前城區人口不到500萬的城市,將不再被定義為特大城市,面臨“降級”。我們的城市,bigger or better?歡迎您參與本期新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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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陸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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