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35亿元营收、40亿元利润总额 鸿达兴业实控人因涉嫌财务造假等拟被终身市场禁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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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0 18:20: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虚增35亿元营收、40亿元利润总额 鸿达兴业实控人因涉嫌财务造假等拟被终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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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从深市退市一年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达兴业”,NQ400207)拟被重罚。江苏证监局日前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因涉嫌擅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多年财务造假、重大诉讼、仲裁未依法披露等事项,江苏证监局拟对鸿达兴业、实控人及7名董监高人员开出合计5800万元罚单。其中,公司拟被罚1850万元;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拟被罚2200万元,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财务总监林桂生拟被罚600万元,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对于擅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鸿达兴业及周奕丰均拟实施顶格处罚。监管部门认为,周奕丰组织、指使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中编造、篡改重要财务数据,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组织、指使公司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林桂生受周奕丰指使,实施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相关定期报告中编造、篡改重要财务数据,其行为恶劣,在相关违法行为中起了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

  公开资料显示,鸿达兴业2004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2023年9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同年12月,实控人周奕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4年3月,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面值退市标准,鸿达兴业股票被深交所摘牌。

  从告知书披露的案情来看,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经查,鸿达兴业涉嫌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6.91亿元。该部分资金主要被鸿达兴业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且公司未在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及相应专项报告中如实披露,导致前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鸿达兴业通过虚增营业收入以及虚减营业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上述期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高达94.11%、94.42%、618.70%和12.84%。涉案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35.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40.78亿元。

  鸿达兴业2020年曾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名义转出8.48亿元。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但事实上并未实际归还,而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通过子公司及第三方银行账户,经多次资金循环,虚假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此外,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鸿达兴业及其子公司引发民事诉讼、仲裁28起,涉及金额27.1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75.13亿元)的36.12%;2021年3月至9月,其子公司因到期未归还贷款,银行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鸿达兴业承担担保责任,涉及金额合计17.94亿元。上述事项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财务造假方式,告知书称“鸿达兴业通过篡改原始财务账套、指使审计人员虚构审计调整分录和篡改财务报表等方式”。业内人士就此指出,告知书虽未直接点名审计机构,但该案存在审计团队合谋或重大过失可能。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鸿达兴业还公告称,“由于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现金紧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一旦决定执行,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周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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